案上青灯火光微微漾开,先前江风带来的湿寒尽数散去,只余下一缕若有若无的墨香,混着江南烟雨的软润,漫了满室。我将一叠泛黄的旧信笺铺在桌上,信笺边角早己磨得毛糙,纸页上染着早己发黑的血渍,却依旧能看清上面娟秀与苍劲的两种字迹,隔着数十年的光阴,遥遥相对。
指尖抚过信笺上“雁书”二字,我轻声开口:
这第一卷讲思,讲的从来不是一时兴起的惦念,不是风花雪月的闲愁。这人间最入骨的思,是跨越三千里关山,穿越十年生死,哪怕北庭的雪埋了尸骨,江南的雨白了头发,也依旧不肯熄灭的执念;是你守着一句归期等了一辈子,我带着一封遗书走了一千里,哪怕阴阳两隔,心意也终能相逢。
这故事,发生在晚唐咸通年间,江南姑苏,与万里之外的北庭都护府。
晚唐咸通九年,姑苏的梅雨,下得缠绵又冗长。
阊门内的沈家巷,青石板路被雨水泡得发亮,巷尾的教书先生沈老先生家,传来断断续续的读书声,混着窗外的雨打芭蕉,软乎乎的,像浸了蜜的糯米糕。窗内执笔写字的姑娘,名唤沈雁书,是沈老先生的独女,这年刚满十六岁。
沈雁书生得眉目温婉,一双杏眼像盛了姑苏的春水,指尖纤长,写得一手绝佳的簪花小楷。沈老先生一生教书育人,膝下只有这一个女儿,便把毕生所学都教给了她,诗词歌赋,经史子集,无一不通。可沈雁书最常写的,从来不是圣贤文章,是隔壁顾长风的名字。
顾长风住在沈家巷隔壁,比沈雁书大两岁,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。父亲原是运河上的船工,在他十岁那年翻船淹死了,母亲受不住打击,一病不起,没多久也去了,只留他一个半大的孩子,靠着在运河上帮人撑船、搬货糊口,吃百家饭长大。
两人是真正的青梅竹马,一起在巷口的桃花树下长大。沈雁书五岁那年,被巷里的顽童欺负,抢了她的笔墨,是顾长风冲上去,跟比他高半个头的顽童打了一架,鼻青脸肿地把笔墨抢了回来,塞到她手里,梗着脖子说:“雁书别怕,以后我护着你。”
从那天起,他就真的护了她一辈子。
她去河边浣纱,他就守在旁边,帮她提沉重的木盆;她夜里读书,他就搬个小板凳坐在院门外,替她守着门,赶跑夜里的野猫和醉汉;她父亲生病,是他冒着大雨,跑遍了姑苏城,给她抓药回来,自己却淋得发起了高烧;他跑船赚了钱,第一时间就给她买最新鲜的桂花糕,买最细的狼毫笔,买绣坊里最好的丝线,哪怕自己连件新衣裳都舍不得做。
沈雁书也把他放在了心尖上。他的衣裳破了,是她熬夜一针一线补好的,针脚细密得看不出破绽;他搬货伤了手,是她给他清洗伤口,敷上草药,红着眼眶叮嘱他不许再拼命;他不认字,是她握着他的手,一笔一划教他写自己的名字,写“长风”,写“雁书”,教他读她写的诗,跟他说外面的世界。
咸通九年的春天,巷口的桃花开得漫天遍野,粉白的花瓣落了两人一身。顾长风拿着刚编好的桃花花环,小心翼翼地戴在沈雁书的头上,看着她泛红的脸颊,心脏跳得像擂鼓,憋了半天,才憋出一句话:“雁书,等我再跑两年船,攒够了钱,就请媒人来你家提亲,娶你做我的媳妇,好不好?”
沈雁书的脸瞬间红透了,像枝头开得最盛的桃花,她低着头,揪着衣角,轻轻点了点头,从怀里掏出一个绣了半个月的荷包,塞到他手里。荷包是月白色的缎面,上面绣着一只乘风而起的大雁,内里装着她亲手写的平安符,还有她剪下的一缕青丝。
“长风,我等你。”她的声音软乎乎的,却带着一辈子的笃定,“你要平平安安的,我在家里等你回来娶我。”
顾长风紧紧攥着那个荷包,贴在心口,像攥住了这辈子所有的光。他对着她郑重地发誓:“雁书,我顾长风对天起誓,这辈子定不负你。最多三年,我一定风风光光回来娶你。”
可他们都没想到,这一句三年之约,最终变成了一辈子的等待。
那年夏天,桂州戍卒庞勋发动兵变,起义军一路北上,接连攻破了徐州、濠州,江淮一带战火连天。朝廷西处征兵,补充武宁军,还要抽调兵卒,远赴西域,镇守早己孤悬在外的北庭都护府。征兵的文书送到姑苏的那天,顾长风的名字,赫然在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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